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、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型硕士的考生,按如下安排复试:
一、资格审查:
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时间:3月25日8:30-10:00
地点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金桥宾馆6215办公室(董老师)
汉语国际教育硕士
时间:3月25日9:00-11:30
地点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金桥宾馆6211办公室
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。
资格审查时,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:
(1)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
(2)毕业证书(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;
(3)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;
(4)交费凭条(缴费系统打印);
(5)学历(学籍)电子注册备案表;
(6)外语最高级别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(英语CET-4,CET-6等)。
二、复试内容:
两个专业均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相结合的办法,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能力,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,复试内容包括:
(1)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;
(2)外语听说能力测试;
(3)综合素质测试(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可展示才艺特长,请考生携带相关用品);
(4)心理测试笔试。
三、录取原则与比例:
复试为差额复试,成绩满分为100分。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测算的总成绩进行排名,同时参考心理测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。
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考生总成绩 = (初试成绩/5)×60% + (专业课笔试成绩×20%+外语成绩×30%+综合素质成绩×50%)×40%)。
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考生总成绩 = (初试成绩/5)×60% + (专业课笔试成绩×20%+外语成绩×30%+综合素质成绩×50%)×40%)。
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,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:
(1)复试成绩不合格(低于60分)。
(2)政审不合格。
(3)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、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。
(4)提供虚假信息。
四、时间安排
1、专业笔试+心理测试笔试:
时间:2016年3月25日下午14:30-17:00,请提前15分钟(14:15以前)到达考场
地点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五楼第二讲义室(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)
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五楼特讲室(汉语国际教育硕士)
注: 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自备黑色水笔
2、 综合素质面试 + 外语面试:
时间:2015年3月26日上午8:30,请提前15分钟(8:15以前)到达候考室
候考室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五楼第二讲义室(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)
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五楼特讲室(汉语国际教育硕士)
注: 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
国际教育交流学院
2016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