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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
2016-03-22 16:48  

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、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型硕士的考生,按如下安排复试:

一、资格审查:

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

时间:325830-1000

地点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金桥宾馆6215办公室(董老师)

汉语国际教育硕士

时间:325900-1130

地点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金桥宾馆6211办公室

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。

资格审查时,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:

1)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

2)毕业证书(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;

3)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;

4)交费凭条(缴费系统打印);

5)学历(学籍)电子注册备案表;

6)外语最高级别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(英语CET-4CET-6等)。

二、复试内容:

两个专业均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相结合的办法,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能力,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,复试内容包括:

1)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;

2)外语听说能力测试;

3)综合素质测试(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可展示才艺特长,请考生携带相关用品);

4)心理测试笔试。

三、录取原则与比例:

复试为差额复试,成绩满分为100分。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测算的总成绩进行排名,同时参考心理测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。

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考生总成绩 = (初试成绩/5)×60% + (专业课笔试成绩×20%+外语成绩×30%+综合素质成绩×50%)×40%)。

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考生总成绩 = (初试成绩/5)×60% + (专业课笔试成绩×20%+外语成绩×30%+综合素质成绩×50%)×40%)。

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,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:

1)复试成绩不合格(低于60分)。

2)政审不合格。

3)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、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。

4)提供虚假信息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、专业笔试+心理测试笔试:

时间:2016325日下午1430-17:00,请提前15分钟(14:15以前)到达考场

地点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五楼第二讲义室(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)

     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五楼特讲室(汉语国际教育硕士)

注:  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自备黑色水笔

2、  综合素质面试 + 外语面试:

时间:2015326日上午830,请提前15分钟(8:15以前)到达候考室

候考室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五楼第二讲义室(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)

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五楼特讲室(汉语国际教育硕士)

注:  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

国际教育交流学院

20163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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