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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安排
2015-03-20 00:00  

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、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型硕士的考生,均按如下安排复试:一、资格审查: 3月27日14:00-17:00到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金桥宾馆6211办公室进行复试资格审查,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。 资格审查时,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:(1)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(2)毕业证书(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;(3)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;(4)交费凭条(缴费系统打印);(5)学历(学籍)电子注册备案表;(6)外语最高级别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(英语CET-4,CET-6等)。 二、复试内容: 两个专业均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相结合的办法,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能力,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,复试内容包括:(1)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;(2)外语听说能力测试;(3)综合素质测试(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可展示才艺特长,请考生携带相关用品);(4)心理测试笔试。 三、录取原则与比例: 复试为差额复试,成绩满分为100分。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测算的总成绩进行排名,同时参考心理测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。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考生总成绩 = (初试成绩/5)×60% + (专业课笔试成绩×20%+外语成绩×30%+综合素质成绩×50%)×40%)。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考生总成绩 = (初试成绩/5)×60% + (专业课笔试成绩×20%+外语成绩×30%+综合素质成绩×50%)×40%)。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,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:(1)复试成绩不合格(低于60分)。(2)政审不合格。(3)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、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。(4)提供虚假信息。 四、时间安排 1、专业笔试+心理测试笔试:时间:2015年3月28日上午9:00-11:30地点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5楼特讲室(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)、5楼第一案例分析室(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) 2、 综合素质面试 + 外语面试:时间:2015年3月28日下午13:00地点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5楼特讲室(侯考)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2015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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